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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在預防;預防火災,重在群防;群防群治,重在宣傳。宣傳工作無疑是消防部隊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戰(zhàn)略性的工作任務。搞好消防新聞宣傳工作,對于樹立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提升群眾消防安全素質具有重要意義,更是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為此,我們必須要對當前消防宣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同時,隨著以網絡媒體為代表的新媒體力量的迅速崛起,勢必會給消防新聞宣傳報道帶來機遇與挑戰(zhàn)。為進一步發(fā)揮消防宣傳工作的重要作用,我們必須與時俱進,解放思想,創(chuàng)新消防新聞宣傳報道方式,依托媒體搶占消防新聞宣傳的制高點,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等消防安全事故給社會帶來的損失與危害。
一、當前媒體在宣傳消防新聞上存在的不足
(一)媒體對火災事故報道的深度不夠。發(fā)生火災后,新聞媒體雖然對火災發(fā)生和消防官兵撲救的過程進行了詳細報道,但是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公開報道較少。從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對2014年上半年的火情統(tǒng)計中可以看出,電氣是引發(fā)火災和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因素,因其中電氣火災499起,造成5人死亡,分別占火災總數(shù)的12.7%和總死亡人數(shù)的45.5%。如果新聞媒體在對火災事故報道中重點提出起火的原因,就能夠使人們在收看新聞的時候潛移默化地在腦海里形成一種意識,進而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用電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美國的梅爾文•門徹在《新聞報道與寫作》一書中寫道,報道的重點不在于這場火災,而是發(fā)生在這場火災背后的故事,就算是一場小火災,經濟損失不大,但里面也有許多人們感興趣的東西。這句話很值得消防新聞宣傳工作者思考。
(二)媒體宣傳的渠道和內容過于“僵化”。目前,消防部門主要是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等渠道進行消防新聞宣傳。然而,現(xiàn)代社會的信息傳播領域越來越多,已經從原來的廣播、電視、報刊發(fā)展到現(xiàn)在的互聯(lián)網、手機短信、戶外分眾傳媒等,個別地方滿足于“電視上有影、廣播里有聲、報紙上有文”,對于這些新媒體的運用還沒有全面鋪展開來。特別在農村,廣播、標語牌、宣傳單頁、宣傳車還是最主要的宣傳途徑,缺乏創(chuàng)新。此外,在宣傳內容上,以滅火救援類為主,針對性不強、覆蓋面不廣。如寧波各地的消防部門在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很多損壞的消防設施都屬于人為破壞,這反映出群眾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的匱乏,也從側面說明媒體對于此方面知識的宣傳力度不夠,再次印證消防新聞宣傳內容的“僵化”。
(三)消防新聞宣傳缺乏經常性、連續(xù)性。消防宣傳工作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需要社會各界在平時的工作中循序漸進、常抓不懈。但在日常的實際工作中,不僅是消防部門,媒體以及其他社會單位在宣傳手法上也都是集中一段時間搞一些宣傳活動,比如在“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期間大搞消防宣傳,活動一過,宣傳聲勢就大為降低,純粹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宣傳,為了宣傳而宣傳,與實際工作常有脫節(jié),與真正的宣傳目的更是大相徑庭,嚴重忽視了消防宣傳的經常性、連續(xù)性,大大折損了宣傳效果。
二、媒體在宣傳消防新聞上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尚未形成。盡管《消防法》明確了“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但實際上,有相當一部分機構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還不夠,其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fā)揮,致使消防宣傳工作仍然主要由消防部門承擔。由于消防部門的“單打獨斗”,使消防宣傳在人力、經費等方面都受到制約,進而其也很難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地開展工作,在內容上、形式上、規(guī)模上更不可能有深度和廣度。
(二)消防宣傳與媒體間良性合作機制尚未形成。即使《消防法》對社會單位、新聞媒體消防宣傳教育的職責都有明確規(guī)定,但部分媒體、社會單位仍在消防工作的公益性上做得不充分,而是以較為商業(yè)化的形式運作消防宣傳工作,比如在新聞媒體上刊登消防專版、在戶外電子屏播出消防教育短片、制作消防宣傳品等,幾乎都需要用大筆經費來支撐。特別是在經濟欠發(fā)達的地區(qū),一些社會化的宣傳活動往往因經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而停留在計劃階段,嚴重制約了消防宣傳工作的持續(xù)開展,阻礙了消防宣傳社會化進程。此外,有些消防部門未及時與新聞媒體建立溝通和聯(lián)系合作機制,在供稿、供片方面也存在質量參差不齊、時效性差等問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防新聞宣傳的力度、深度與廣度。
(三)消防宣傳系統(tǒng)性不高。在進行消防新聞宣傳時,部分消防部門存在被動接受、上面安排什么就宣傳什么的現(xiàn)象,很少主動拓展宣傳思路,開展因地制宜的宣傳活動,還處于相對盲目宣傳的階段,計劃性不強。同時,不同的單位、不同的地區(qū)、不同的人群,消防意識有較大差別,但有時利用媒體進行消防宣傳時沒有充分分析當?shù)靥攸c和火災發(fā)生規(guī)律,制定可行的系統(tǒng)性消防宣傳計劃,導致消防宣傳的針對性、層次性沒有跟上。未結合實際進行科學合理研究部署,媒體在消防新聞宣傳上的價值和作用就無法最大化發(fā)揮。
三、利用媒體做好消防新聞宣傳的主要措施
(一)及時介入新媒體宣傳。在當前形勢下,新媒體快速發(fā)展,并以其形式豐富、互動性強、渠道廣泛、覆蓋率高、精準到達、性價比高、推廣方便等特點在現(xiàn)代傳媒產業(yè)中占據(jù)越來越重要的位置,越來越多的人把更多的時間花在網絡上、手機上,消防部門也只有與時俱進,及時介入新媒體宣傳,用更親民、快捷的方式才能取得好的宣傳效果。新媒體與民眾的“點對點”“一點對多點”“多點對多點”的多種傳播模式互動性;傳播對象的分眾化與小眾化的針對性;傳播形式上文字、聲音、圖像,還包括視頻、音頻、動畫等的復合性;云技術等科技發(fā)展背景下傳播的高速化等,將充分實現(xiàn)消防宣傳的全方位、高速度和可持續(xù)性。因此,很多政府、機構、職能部門都開設了自己的微博、微信、網站平臺與民眾進行互動。
(二)建立系統(tǒng)的基礎工程。大型宣傳活動,傳播廣、影響大,但缺乏連續(xù)、長期性。因此,利用媒體進行消防宣傳時除了要有迅速廣泛的傳播手段,還必須要有系統(tǒng)的基礎工程。長期固定的媒體欄目對于實現(xiàn)消防教育的系統(tǒng)性、長期性,促進消防宣傳從短期的行為效果向長效的方向發(fā)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打造“精品”宣傳。一篇好的報道,不僅僅體現(xiàn)在寫作手法和編排設計上,更體現(xiàn)在報道本身的深層價值和公正平衡的程度上,這就要求我們要把握好新聞報道的平衡原則。要對新聞對象進行多元化采訪,不僅反映一方的看法,還要反映多方的見解,使一篇報道更加充實而有力度。同時,進行淺層表象與深層挖掘相結合的報道,努力揭示新聞背后更深層次的內涵。消防部門在進行消防宣傳時就要善于發(fā)掘新的宣傳點,對新聞事件進行全方位的解讀,積極開展專題報道、連續(xù)報道、深層次報道,形成強勢的消防傳播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只有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活動,才能使消防宣傳充滿活力,才能成為群眾普遍關注的對象。同時,要深入挖掘、收集社會消防安全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并認真總結推廣,進一步擴大消防宣傳的有效力和影響力,努力實現(xiàn)“人人受到宣傳教育,人人增強防范意識,人人掌握基本常識”的目標。
(四)加強與媒體的溝通。消防宣傳部門要多角度、全方位地拓寬宣傳覆蓋面,一方面把部隊重點工作開展的情況及時提供給媒體,建立經常性供稿、供片機制;另一方面及時了解媒體對消防工作方面的看法,建立積極互動、資源共享的合作關系。同時,各消防宣傳部門還要認真研究分析、找準消防安全與各種分眾化、對象化媒體的結合點,針對不同媒體、不同受眾形式、不同的內容,進行不同風格的分眾式、對象式的消防宣傳,有效地拓展消防宣傳的媒體空間,以豐富多彩、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糾正人們日常生活中不正確的消防行為,使人們在潛移默化中學習消防安全常識,提高消防安全技能。此外,要變被動為主動,主動尋求與媒體協(xié)作,充分利用媒體的宣傳陣地,開辦具有消防特色的報刊專版和電視欄目,廣泛宣傳消防部隊在搶險救援、監(jiān)督執(zhí)法、擁政愛民等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貢獻。在開展階段性專項行動或宣揚先進典型時,可組織記者開展現(xiàn)場采訪活動或隨警跟蹤采訪,擴大報道深入性。
(五)強化經常性的宣傳。系列報道是對重大事件以不同的角度深層報道的形式,連續(xù)性報道是對同一事件隨著事件的時間順序不斷報道的形式。這兩者對于新聞報道系統(tǒng)性的形成至關重要。在確保消防新聞宣傳的經常性、連續(xù)性、系統(tǒng)性時,各級消防部門就要采取多種方式搭建消防宣傳平臺進行系列報道和連續(xù)性報道,既可通過集圖、文、視頻為一體的多媒體、高新技術宣傳手段,圍繞一個主題向廣大人民群眾廣泛宣傳相關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應急救援、滅火逃生自救常識等內容,以及其他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消防安全知識,又可與轄區(qū)內移動、聯(lián)通、電信取得聯(lián)系,借助短信這一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fā)送消防安全知識,讓市民足不出戶就能隨時得到消防安全提示。同時,各級消防部門也可以依據(jù)一個事件的發(fā)展情況以及各大媒體的不同特點,開展多樣化宣傳、連續(xù)性宣傳,時刻提醒廣大群眾注意消防安全,切實提高消防宣傳教育的持久影響力。